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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科室

相关依据

办理条件

1

管理

政审、入职手续、离校手续等

政保科

304室

83813154

参照《江西农业大学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师生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职工或家属由所在企业出具证明相关材料,三家村及租住人员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到保卫处政保科办理。

2

摊点管理

(北区)

学生社团活动、勤工俭学等在北校区摆设摊点

治安秩序科

205室

83813230

江西农业大学校园管理暂行规定》

填写《活动申请表》,由所在学院、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工处或者校团委签署意见及盖章后,到保卫处治安秩序科办理。

3

文化宣传

管理

师生从事悬挂横幅等宣传用品

治安秩序科(205室

83813230

《江西农业大学校园宣传横幅管理规定》

填写《宣传横幅悬挂申请表》,由所在学院、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签署意见及盖章后,到保卫处治安秩序科办理。

4

案件受理

纠纷、求助、火情、治安或刑事案件受理

校园110指挥中心

204室

83813110

《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

师生、居民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或因利益引发矛盾纠纷,可拨打校园报警电话,工作时间也可到保卫处204室现场反映情况。

5

机动车校园通行证

办理校园机动车辆通行证

治安秩序

203室

83813209

《校园管理规定》

师生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职工子女及校内住户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务工人员、单位车辆提供行驶证、驾驶证、务工合同或协议;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相应单位初审后到保卫处203室办理。

6

消防器材管理

楼堂馆所消防器材更换或添置

综治消防科

206室

838134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器材、设施更换或添置申请表。

 

7

医疗救助

居民申请医疗救助的初审

居委会

105室

83813537

南昌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城乡居民、五保户等人员,提供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医疗诊断书等材料到保卫处105室办理。

 

8

高龄补贴

80周岁以上的老人申办高龄补贴初审、半年复审

《南昌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年满80周岁具有学校常住户口的离退休职工、居民,提供申请表1寸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南昌农商银行帐号原件及复印件。

9

户籍管理

师生落户、迁移、变更、销户、身份证申办、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户籍办理需提供个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身份办理需提供户口本、回执、照片,须本人到下罗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的需到保卫处304室加盖公章。

10

城镇低保

低保申请初审、动态报表、年审

南昌市有关城镇居民低保相关政策规定

具有学校常住户口且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居民,提供户口簿、成员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残疾(重大疾病)证明、无商品房、小车、工商注册证明、申请(审批)表等等

11

残疾证

残疾证办理初审

南昌市相关政策

辖区居民,提供户口本、身份证2寸红底相片4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