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24
2010年11月26日晚上9时许,江西农大郑家村村民刘小勤伙同其弟刘海棕在三号青工楼采取由刘小勤望风,其弟刘海棕实施盗窃,盗得新折叠自行车一辆。在搬运至出租房途中刘海棕被我处工作人员黎长根同志当场抓获。经询问,刘小勤、刘海棕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10年12月20日
上一条:感谢信
下一条: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