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保卫处财务预算、报销工作;
2、负责保卫处资产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含安全保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巡逻用车辆等);
3、负责保卫处临聘工作人员日常招聘、工资核发、合同签订等工作;
4、负责保卫处报刊征订;
5、保卫处大楼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水电节能工作;
6、原居委会的居民整体服务工作以及属地政府交办的部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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