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3日上午,学校召开全校安全稳定工作会,校领导许斌华、邱晓辉出席。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部署了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保卫处研究制定了《江西农业大学落实< 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任务分解》,明确各单位消防工作任务,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开学以来,保卫处接连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8处(其中7处安全隐患为之前未整改到位),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
4.根据省综治办要求,将3月份定为全校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综治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和影响力。
5.3月28日,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实际,利用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部署“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调研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
6.根据南昌市委市政府《关于省市共建共享魅力幸福南昌,校地联合开展校园环境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部署,保卫处仔细研究,积极主动,据实对校园内“乱摆设、乱停放、乱饲养、乱搭建、乱悬挂”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严格按照《校园管理暂行规定》,对保卫处管辖的公共区域摆摊设点现象进行清理;强力整治生活服务中心西侧道路交通秩序,发出违停警告书25份,作锁轮毂处理13次;根据《南昌市犬养管理办法》,处理流浪狗3条,拆除室外养鸡棚4处,较好地遏制校园乱养禽畜现象;加强校内违章搭建巡查,配合城管部门拆除违章建筑物6处;清理北区篮球场周边横幅2次,规范审批学生活动场地21次。
7.根据职工及群众意见,联合下罗派出所在校园内开展“禁赌”治理工作,在校园内张贴“禁赌”通告,与校内棋牌室业主达成禁赌协议,棋牌经营活动不得扰民。
8.针对校园内接连出现的食堂、路途偷盗案件,保卫处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安排人员蹲守、巡防,3月中下旬,偷盗案件得到了较好地遏制。
9.指导国土院成立首支学生安全管理队伍,针对校园案发特点,组织开展校园治安巡查、安全知识宣传、阶段性防范重点提示等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10.积极跟进志敏大道改造工作,推进郑家村拆迁、补偿及安置等工作。已拆除6户,剩余3户正加紧协调。
一、发案情况
(一)盗窃类(67起)
1.经管院(14起)
(1)3月7日,学生付某反映,18:00-18:20从教室到前街食堂路途被盗手机1部,价值799元;
(2)3月10日,学生潘某反映,12:00左右在南区食堂一楼吃饭时手机被盗1部,价值3170元;
(3)3月10日,学生肖某反映,7:30左右在南区食堂一楼吃早餐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1099元;
(4)3月10日,学生胡某反映,9日18:20左右从前街往五栋的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6000元;
(5)3月10日,学生陈某反映,18:30左右在南北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被盗手机1部,价值2700元;
(6)3月12日,学生胡某反映,12:30左右在南区食堂二楼用餐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6000元;
(7)3月12日,学生钟某反映,12:00左右从南区食堂到前街的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1000元;
(8)3月12日,学生李某反映,12:00左右从食堂到前街路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400元;
(9)3月12日,学生熊某反映,在南北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被盗手机1部,价值2500元;
(10)3月12日,学生杨某反映,在南北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被盗手机1部,价值1500元;
(11)3月24日,学生陈某反映,从前街回寝室路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6988元;
(12)3月29日,学生齐某反映,7:50左右从寝室到五教的路上放于上衣口袋的手机被盗,价值4600元;
(13)3月30日,学生左某反映,7:50左右从寝室到五教的路上放于口袋的手机被盗,价值4600元;
(14)3月30日,学生邓某反映,18:00左右从五教往南区食堂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1100元。
2.国土院(10起)
(1)3月7日,学生安某反映,7:45-8:00从南区食堂到五教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1200元;
(2)3月7日,学生郭某反映,早上从前街到五教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6000元;
(3)3月10日,学生何某反映,7:45-7:55从南区19栋往五教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2400元;
(4)3月10日,学生游某反映,18:00许在五教往南区4栋的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700元;
(5)3月10日,学生聂某反映,18:20从南区红日图文打印店往五教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2300元;
(6)3月12日,学生江某反映,18:40从寝室出来在南北通道被盗手机一部,价值2799元;
(7)3月13日,学生王某反映,7:30从南区食堂往五教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2000元;
(8)3月14日,学生杨某反映,寒假期间在寝室被盗手机2部(魅族note2,价值999元和oppor831s,价值1000元);
(9)3月29日,学生裘某反映,7:30-7:45从南区食堂往二教的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1100元。
(10)3月31日,女生杨某报案称,在五教出来上坡处被盗手机一部,价值1000元。
3.园林院(7起)
(1)3月7日,学生瞿某反映,4日将一辆助理摩托车停放在北区学生宿舍4-5栋间车棚内,7日12:00发现被盗,价值3700元;
(2)3月9日,学生孙某反映,9:45-10:00途经树林到前街路上被盗手机1部,价值2400元;
(3)3月10日,学生王某反映,上午10:00许途径二教小树林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000元;
(4)3月10日,学生曾某反映,18:25许从北区9栋到前街路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3950元;
(5)3月10日,学生冯某反映,上午10:00许在前街买东西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1300元;
(6)3月12日,学生冯某反映,12:00许在南区图书馆附近被盗手机1部,价值3000元;
(7)3月30日,学生张某反映,在前街被盗手机1部,价值2798元。
4.计信院(7起)
(1)3月7日,学生郑某反映,7:40许在南区食堂二楼买早餐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1800元;
(2)3月10日,学生孙某反映,10:00许从体育馆到游泳馆路途被盗手机1部,价值4588元;
(3)3月10日,学生俞某反映,早上从南区食堂往五教路途被盗手机1部,价值1600元;
(4)3月10日,学生郭某反映,7:40许从宿舍到五教路途被盗手机1部,价值3000元;
(5)3月13日,学生韩某反映,7日8:00许从宿舍到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1699元;
(6)3月30日,女生梁某反映,在南区食堂一楼被盗手机一1部,价值4800元;
(7)3月31日,学生赵某反映,30日18:00许在前街被盗手机1部,价值1900元。
5.工学院(6起)
(1)3月3日学生李某反映,12时许在食堂被盗手机1部,价值3000元;
(2)3月7日学生赖某反映,7:45-8:00从南区食堂往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100元;
(3)3月16日学生李某反映,14:10-15:30在南区健身房被盗手机1部,价值4000元;
(4)3月23日学生吴某反映,22日6:30-22:00放于一教广告牌下的山地自行车被盗,价值3500元;
(5)3月29日学生王某反映,7:50-8:15从南区寝室往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000元;
(6)3月29日学生张某反映,8:00-8:10从南区寝室往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000元。
6.软件院(6起)
(1)3月10日,学生周某反映,10:00许途径南北人行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被盗手机1部,价值3000元;
(2)3月10日,学生刘某反映,10:00许从二教往郑家村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499元;
(3)3月10日,学生熊某反映,7:30许从南区食堂到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700元;
(4)3月10日,学生刘某反映,3日12:00许在南区食堂被盗手机1部,价值2700元;
(5)3月10日,学生丁某反映,上午途径南北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被盗手机1部,价值2599元;
(6)3月30日,女生李某报案称,在南北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5000元。
7.人文院(6起)
(1)3月4日,学生朱某反映,丢失java手机一部,钛红色、价值2000元;
(2)3月8日,学生施某反映,在寝室被盗钱包一个,内有现金500元;
(3)3月8日,学生施某反映,在18:30许从南区食堂返回寝室途中被盗手机1部,vivoX7、粉色,2000元左右;
(4)3月10日,学生余某反映,7:30许在南区食堂买早点时被盗手机1部,魅族魅蓝3s、银色、价值1000元;
(5)3月12日,学生杨某反映,中午从宿舍到食堂的路上手机被盗,价值2600元;
(6)3月17日,学生周某反映,10日中午12时许,在南区食堂被盗手机1部,oppoA37m、价值2000元。
8.农学院(2起)
(1)3月6日,学生李某反映,20:40许从车管所乘坐825公交回学校,下车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4588元;
(2)3月12日,女生曾某反映,中午途径南北通道(二号门人行通道)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2700元。
9.理学院(2起)
(1)3月10日,学生朱某反映,8许从南区食堂往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1500元;
(1)3月12日,女生袁某反映,在南区宿舍13-14栋楼梯处被盗手机1部,价值1000元。
10.外语院(2起)
(1)3月10日,学生张某反映,18:00下课后,在一教门口被盗手机1部,价值2999元;
(2)3月13日,学生唐某反映,7日从寝室往五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2249元。
11.动科院(1起)
3月12日,学生万某反映,8时许在一教背包被盗,内有现金600元、三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
12.职师院(1起)
3月12日,学生张某反映,12时许在北区食堂用餐时被盗手机1部,价值1000元。
13.食品院(1起)
3月12日,学生董某反映,12:30许,从亚影影院到南区4栋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1300元。
14.生工院(1起)
3月10日,学生裘某反映,10时许从五教往理学院化学实验室途中被盗手机,价值2000元。
15.政治学院(1起)
3月10日,学生李某反映,10时许从学院办公楼到二教途中被盗手机1部,价值6000元。
(二)诈骗类(6起)
1.国土院(2起)
(1)3月7日,学生杜某反映,与他人签署信用卡合同,被骗200元;
(2)3月21日,学生刘某反映,中午在QQ上与网名为“官网客服-晓玲”的陌生人聊天,以刷单为名分四次转账,被骗8160元。
2.工学院(1起)
3月8日,学生汪某反映,点击短信发布网址兼职刷单信息,被骗3240元。
3.经管院(1起)
3月26日,学生李某反映,网络刷单被骗8423元。
4.食品院(1起)
3月9日,学生范某反映,被陌生电话诈骗11100元;
5.外语院(1起)
3月5日,学生丁某反映,被电信诈骗21200元;
二、纠纷调处(5起)
1.3月2日住板栗园教职工反映,私家车停放在楼下,被人为用脚踹出了两个凹痕。经现场调查了解,系中铁一局施工人员恶意所为。经保卫处与中铁一局项目部负责人、涉事双方协调,由该施工人员向车主道歉并赔偿车辆损失费2000元整。
2.3月7日13:30-14:00,商业街因店面转租问题引发打架纠纷,保卫处及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将受伤人员送往南昌市医院医治。双方涉事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3.3月12日凌晨1:00许,接学生反映,南区学生宿舍26栋403室10余学生喝酒影响附近学生休息,保卫处值班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4.3月19日15:17,有老人在后街因购买保健品发生纠纷报警,保卫处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妥善调解。
5.3月27日,经管院学生王某反映:26日晚在南区宿舍29栋被人殴打。保卫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对事件经过进行了详细了解,并找到涉事双方,及时化解该起打架纠纷。
一、案情协查(3起)
1.帮助一学生找回手机1部。3月16日下午2:30许,软件院学生徐某反映,中午在教工食堂用餐时,将一红米手机落在餐桌上,后回找未果。接到反映后,保卫处立即赶往现场,向食堂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调查监控录像,发现一男子捡到该手机。经过比对查找,与该捡到手机的男子取得联系,并将手机归还给徐某。
2.帮助一学生找回自行车1辆。3月23日上午,工学院学生吴某反映,22日早上6点30左右,将1辆白色山地车停放在一教楼前,晚上10时许发现车子不见。接到反映后,保卫处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安排人员在一教附近寻找。同时,保卫处在微信群、学生安全微信群、综治QQ群、“帮帮酱”等平台发布寻物启示。经过多方努力,3月23日晚上18:52,保卫处在一教附近草地找到该辆自行车,并及时归还给了失主。
3.及时排除校医院安全隐患。3月20日14时许,校医院反映,二楼中药仓库门口地面发现诸多水银,疑有人故意投放。得知消息后,保卫处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仔细勘察,详细了解,确定是医院化验室储藏的无标签瓶装水银被误当成垃圾扔进垃圾篓,清洁工清理垃圾时,不小心打破瓶子漏洒在楼道和地面上,及时排查了该起安全隐患。
二、校园救助(5起)
1.3月7日中午,接电话反映,北区食堂有一流浪儿抢老师的饭吃,保卫处工作人员及时抵达现场,并联系下罗派出所将人送往救助站。
2.3月8日,一老人从外地来学校找女儿,因忘记女儿住所,拨打电话求助。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的努力下,最终与该老人女儿取得联系。
3.3月14日22:40,接电话反映,校友楼门口有人醉酒,睡在马路中间,保卫处值班人员及时将该人送往校园院醒酒,并联系家人负责看护。
4.3月23日,接电话反映,轻达超市旁边某蛋糕店播放音乐声响很大,影响居民休息。保卫处工作人员及时与该经营业主进行了协调沟通,责令店主立即停止播放音乐。
5.3月24日,接电话反映,和谐楼附近室外电线着火。保卫处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并联系后勤服务集团水电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1.积极配合经开区蛟桥镇政府做好我校老年人意外险投保工作。截止目前,我校老年人意外险参保人数为:政府出资保险参保919人,非政府出资参保人数239人。
2.积极做好黎家村村民小组改选工作。针对黎家村村民小组改选引发的相关问题,保卫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研究应对措施,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按照不组织、不干预的处理原则,由村民自发推选。经村民代表公开投票选举,居委会工作人员监督、见证,产生了新一届黎家村村民小组,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积极配合经开区民政局做好居民高龄补贴、低保、社保、医保等事项的申办、初审、变更、动态管理、年度审核等相关工作。截止3月底,我校辖区共有低保户13户,变更1户、享受高龄补贴人员293人,新增11人,因去世减少5人。
4.配合经开区做好居民政审、居住证办理、残疾鉴定等基础性社会管理工作。3月份,共开具各类证明24份,协办居民居住证8个;截止3月底,我校辖区共91人办理了残疾鉴定,新增精神残疾二级1人。
5.继续配合经开综治办做好辖区综治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截止3月底,共登记3340户,网格内人员199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