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综治责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谐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省综治办《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政法明电【2010】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江西农业大学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抓管理、保民生、促和谐、创佳绩”为主题,通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综治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不断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
2、宣传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和谐平安建设领导的经验。
3、宣传各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经验。
4、宣传各单位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
5、宣传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6、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7、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增强师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8、宣传各种专项整治治安乱点行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公共场所隐患的成效。
三、宣传形式
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媒体进行宣传、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扩大宣传面。
2、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以及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对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3、各单位可在全国“两会”闭幕后,利用1-2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活动安排
综治宣传月活动从3月15日~4月15日,历时一个月,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5日至20日)为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21日至4月13日)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4月14日至15日)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校属各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全面分析和总结此次活动成功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综治宣传积累经验。
五、活动内容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3月15日-20日)。
2、通过橱窗、展板、横幅等,叫响口号,宣传国家及省委、综治委的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文明“进机关、进学院、进场所”暨综治成果展(3月20日至25日)。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反盗窃专项行动、治安乱点整治、交通整治、摊点整治、安全隐患整治等(3月20日至4月13日)。
4、与附属中、小学、保育院联合开展法制安全专题教育(3月25日至3月30日)。
5、与居委会联合开展一次防盗知识进楼栋,进宿舍,进家庭专题讲座活动(4月10日至13日)。
6、组织全校“我为和谐校园献言献策”主题征文活动。
7、总结(4月14至15日)。
五、宣传要求
1、各综治责任单位要切实重视综治宣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宣传方案,推动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力争在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上求突破,在效果上狠下功夫,确保此次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3、各单位要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报送学校综治办,有关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可随时报送。此项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综治考核。
江西农业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