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和谐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政法明电【2009】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江西农业大学2009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抓管理、保民生、促和谐、创佳绩”为主题,通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综治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不断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宣传活动由江西农业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综治办、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校属各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做到专人负责,加强督查和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三、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
2、宣传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江西建设的意见》精神;
3、宣传各级党政领导履行维护稳定政治责任的成效;
4、宣传各综治责任单位在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增强师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7、打击违法犯罪,保校园一方平安的做法和成效。
四、活动安排
综治宣传月活动从3月10日~4月10日,历时一个月。结合校报、橱窗、横幅、展板、网络、图画、宣传册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0日至15日)为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号召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共同参与。
第二阶段(3月15日至4月8日)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4月9日至10日)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校属各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全面分析和总结此次活动成功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综治宣传积累经验。
五、活动内容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3月10日至14日)。
2、举行综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咨询和签名活动、发送安全防范知识手册等(3月15日)。
3、通过橱窗、展板、横幅等,叫响口号,宣传国家及省委、综治委的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文明“进机关、进院系、进场所”暨综治成果展(3月15日至20日)。
4、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反盗窃专项行动、治安乱点整治、交通整治、摊点整治、安全隐患整治等(3月20日至4月1日)。
5、与附属中、小学、保育院联合开展法制安全专题教育(4月2日至4月5日)。
6、与居委会联合开展一次防盗知识进楼栋,进宿舍,进家庭专题讲座活动(4月6日至8日)。
7、依托人文学院开展法律宣传系列活动(4月6日至8日)。
8、总结(4月9至10日)。
六、宣传要求
1、各综治责任单位要切实重视综治宣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此次宣传月活动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力争在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上求突破,在效果上狠下功夫,确保此次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3、各单位要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计划报送学校综治办,有关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可随时报送。此项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综治考核。
江西农业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