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下午14时50分左右,接线人报案,称有个学生模样的人在前街南区附近网吧来回走动,但不上网,形迹可疑。我处立即指派四名干警赶赴现场。为避免打草惊蛇,将警车停在创新路口,四名干警分头到网吧进行排查。最后,在新颖网吧门口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调查,嫌疑人刘某,男,20岁,江西丰城段潭乡人,有犯罪前科(因盗窃曾被刑事拘留2次)。刘某在今年2月到10月间多次在我校周边几个网吧利用学生上网时疏忽大意实施盗窃,共作案20余起,盗窃手机18部,各种男女提包12个,被盗物品共价值三万余元,刘某非法获利五千余元。具体被盗情况如下:
创业网吧:诺基亚手机一部、摩托罗拉、杂牌机一部、提包两个。
新颖网吧:索尼手机一部、诺基亚手机一部、杂牌机两部、提包两个。
圆尔梦网吧:诺基亚手机两部、提包两个。
波波网吧:诺基亚6510一部、诺基亚N70一部、杂牌机两部、提包两个。
奔驰网吧:诺基亚N70一部、诺基亚6500C一部、杂牌机三个、提包四个。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较大,我处于当日下午18点30分将嫌疑人刘某移交经开区刑侦大队处理。
江西农业大学保卫处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