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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及进楼停放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4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校内各住户:

近年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数量仍然较多,部分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师生、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消防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采取过硬措施严防严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的通知》(安委办〔2026〕4号)的文件精神,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及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及进楼停放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校所有区域,聚焦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地下车库、架空层、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实验楼和家属区居民楼等重点场所。重点整治以下违规行为:

(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楼入户。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和实验楼等室内场所;严禁在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公共门厅和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二)飞线充电及私拉乱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高空飞线及从室内引出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使用劣质插排、非标插座及非原装充电器充电。

(三)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严禁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其他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主题班会、工作例会、微信群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区居民充分认识“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主动抵制不安全行为。

安全教育参考材料

链接1:https://mp.weixin.qq.com/s/iHFIbcS6c60Fi-FvD9RZyw

链接2:https://weixin.qq.com/sph/ABiAT9EwM4

链接3:https://weixin.qq.com/sph/Ayr2kVgmeB

(二)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全体师生员工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将违规停放在楼内、室内的电动自行车移至指定停车区域,自行拆除私拉乱接的充电线路和插座。各单位对本单位责任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20日起)

学校保卫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聚焦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地下车库、架空层、家属区居民楼等重点区域,严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门禁管理。未办理校内通行认证手续、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二)严查违规行为。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对多次劝阻无效、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江西农业大学教学区自有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电动自行车入校通行资格。

(三)依法依规处置。对违规停放充电或强行闯关的,将采取锁车、拖移、通报所在单位等措施;对违规飞线充电、入室充电的,采取锁车、拖移车辆等措施,通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强化责任追究。因违规行为引发安全险情或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

(五)完善设施建设。学校将科学规划和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和设施,布设专用线路,规范安装充电设施,为师生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控纳入日常安全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工处、研工部、后勤服务集团、校园建设处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必要时联合属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惩治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学校实行常态化巡查、随机抽查、定期通报机制。建立方便快捷的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师生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五、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和家属区住户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3813110(保卫处)83813512(东区保卫科)

请全体师生员工和家属区住户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充电、安全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校园建设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