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您好!
我校新生户口实行自愿迁移原则。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新生,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户籍地为江西省内的,请您在入校报到时持《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2张,前往校保卫处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二、户籍地为江西省外的,请您在入校报到时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2张,前往校保卫处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需仔细核对以下信息,否则无效。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不是曾用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
用同音字或繁体字。
2.请使用带防伪标志的正式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各项内容需打印清楚,本人要核对无误。
3.根据户口性质,《户口迁移证》一定要注明“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
4.《户口迁移证》原籍与出生地要详细到“市”或“县”。
5.《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须填写迁入地的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西农业大学。
四、建议入学当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江西农业大学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