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人: bwc   发布时间: 2022-12-23    浏览次数:

江西农业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按照“预防在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反思改进”的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学校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版)和新修订的《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指导学校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全省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3.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各级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3)坚持依法规范,制度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法制化。

4)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加强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管理宣教活动,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5)坚持把握主动,正确引导。增强工作前瞻性,掌握舆论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等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向引导舆情。

6)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改进。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梳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不断检视和反思中改进工作,堵塞安全漏洞。

4.突发事件分级分类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的划分由按照国家或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有关标准分类确定。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学校突发事件主要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考试安全等六类事件。此六类突发事件有时是相互交叉和交联的,某类突发事件有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该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成立“江西农业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统战部、学工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资实处、校园建设处、保卫处、产业处、后勤服务集团、科技处、研工部、校团委、国际交流处、科技园、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协助指导学校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学校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协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学校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六类突发事件,分析研判本单位应主导和参与的突发事件类别,细化应急处置办法。

第三章  预防预警

1.预防 

学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学校各单位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有重大影响、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应及时通报。

学校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2.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各单位要主动收集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和教育考试等方面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研判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预警级别,及时研究应对方案,以获得支援,预防其他事件发生和升级。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等。学校根据分析风险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大预警信息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3)传播预警信息。各单位要通过广播、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要求快速精准传播。同时,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接收结果。

4)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单位根据分类分级原则,结合实际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①及时收集、研判、报告有关信息;

②加强师生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⑥报请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园教学设备以及交通运输、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尤其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生采取优先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⑨各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分析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5)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应当按有关规定立即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四章  应急响应

1. 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遵循“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的原则。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学校立即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2. 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因地制宜、合理有效地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迅速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 组织协调与处置

学校根据六类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出专门领导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同时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在学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情况迅速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知校内与发生地毗邻的单位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应急办法提供增援。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快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查明情况。坚持先救人的原则,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到位后,要一边了解查明情况,一边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的行动,注重现场情势变化与发展,保持与上一级的联系。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全力调动校内资源,结合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以及校内现有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校外单位或部门参照相应程序应对处置。

4.信息发布

1)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2)未经许可,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5.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应急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停止运行后,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章  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由省级应急委员会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和重大的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根据事件程度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善后工作小组负责处理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清理等事项的管理与监督。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人员及受影响人员,保持校园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2. 调查评估与总结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发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严肃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人,提出改进建议。

3.恢复重建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需要学校支持的,应当及时提出请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

第六章  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

由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各单位要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2. 财力保障

学校将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3.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

第七章  宣传演练

1.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进行指导和督促。

2. 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师生员工,对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特别是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火灾或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第八章    

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随着我国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或出现新的问题,应及时修改完善本预案。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的,使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③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④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视情节和应急效果,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①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②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突发事件查究情况的;

③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④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⑤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⑥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相关规定与本预案有冲突的,以本预案为准。

4) 预案解释、备案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