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我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级一名学生前来保卫处报案,称其于11月19日晚在第五教学楼教室自习时,不慎将个人所有的一部华为平板电脑(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遗忘在教室内。直至11月21日中午,该学生返回教室寻找未果,确认丢失后遂向我处报案。
接到报案后,保卫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查找工作。通过调阅事发教室及周边区域的监控录像,并结合校园门禁系统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排查,迅速确定了平板电脑的去向,并成功为报案学生寻回失物。事后,该名学生对于保卫处及时、高效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专门递交感谢信以表达谢意。
借此提醒广大师生:请务必增强个人财物保管意识,离开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时,请仔细检查并随身携带好个人物品,避免因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遇物品遗失,请第一时间与保卫处联系。
特此通报。
